蓝客城市合伙人申请表

请如实填写《蓝客城市合伙人申请表》,具体审核与完款流程如下:1)请于2017年5月27日,24:00前完成本申请表提交,逾期提交视为放弃合伙人资格,订金翌自动退还;2)我方于2017年5月29日,24:00前确认申请内容并完成审核;3)我方于2017年5月30日,以电话和微信方式通知最终审核结果;4)贵方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三个自然日内,根据所选择方案,支付合伙人全款;5)我方在收到全款后三个月内,通过双方合作意向期评估,最终确定蓝客城市合伙人资格。

Q1:企业名称

选项1

Q2:企业负责人

选项1

Q3:联系电话

选项1

Q4:企业所在区域

省份
城市
区/县
街道

Q5:目前门店数量

选项1

Q6:每月手机终端销量

选项1

Q7:从2017年6月至2017年底开店计划(预计新开门店数量)

选项1

Q8:城市合伙人合作方案选择 (每个区域仅限一家,享受本地区独家代理资格,以报名顺序及审核结果为准)

县级合伙人:15万元(县级及乡镇)
市级合伙人:50万元(仅限市区)
地区级/省级合伙人:100万元 (地级市或省会城市)

Q9:合作方案已支付金额

选项1

Q10:按照所选择合作方案,应付未付金额

选项1

Q11:请认真填写您希望加入合伙人的城市,县名称;对于城市请注明是否仅限市区;对于省会城市请注明城市中所覆盖的区。

选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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