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培训测试—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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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培训结束了。大家辛苦了。下面,看看我们今天收获了多少?
Q1:1.抗震设防烈度( )地区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市政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防。
Q2:2.抗震设防的建筑与市政工程,其设防地震动的超越概率水准不应低于( )?
Q3:3.各类建筑与市政工程的抗震设防烈度( )低于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
Q4:4.重点设防类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
Q5:5.天然地基的抗震验算,应采用地震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和地基抗震承载力进行。地基抗震承载力应取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与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的乘积。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状取值,但不得超过( )。
Q6:6.对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 )的建筑与市政工程,但地面下20m范围内存在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时,应进行液化判别。
Q7:7.液化土和震陷软土中桩的配筋范围,应取桩顶至液化土层或震陷软土层底面埋深以下不小于( )的范围,且其纵向钢筋应与桩顶截面相同,箍筋应进行加强。
Q8:8.当结构中存在与主轴交角大于( )的斜交抗侧力构件时,尚应计算斜交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Q9:9.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等房屋建筑,应进行( )下的弹性变形验算,并不应大于容许变形值。
Q10:10.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 )的大跨度、长悬臂结构和抗震设防烈度( )的高层建筑物、盛水构筑物、贮气罐、储气柜等,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Q11:11.混凝土结构房屋以及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房屋中,框支梁、框支柱及抗震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芯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
Q12:12.隔震层以上结构的总水平地震作用,不得低于( )设防非隔震结构的总水平地震作用。
Q13:13.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当施工中需要以不同规格或型号的钢筋替代原设计中的纵向受力钢筋时,应按照钢筋( )的原则代换,并应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抗震构造要求。
Q14:14. 8度区,高度为48m的丙类钢结构房屋的抗震等级为( )。
Q15:15. 砌体结构房屋中的构造柱、圈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砌体抗震墙的施工应( )。
Q16:16. 城市桥梁墩柱的箍筋非加密区的体积配箍率不应少于加密区的( )。
Q17:17. 盛水构筑物的防震缝宽度不得小于( )。当缝两侧结构在多遇地震最大变形值超过10mm时,应适当加宽,同时应明确止水带相应的技术要求。
Q18:18. 地下工程的楼板开孔时,孔洞宽度不应大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 );洞口周边应设置边梁或暗梁。
Q19:19.( )指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
Q20:20.( )是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
Q21:1.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市政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防,工程项目的( )等必须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
Q22:2.抗震设防的各类建筑与市政工程,均应根据其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划分为以下抗震设防类别:( )
Q23:3.建筑工程的抗震体系应符合下列哪些规定?( )
Q24:4.相邻建(构)筑物之间或同一建筑物不同结构单体之间的( )等结构缝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地震下碰撞或挤压产生破坏:
Q25:5.建筑与市政工程进行场地勘察时,地段类别划分为( )。 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丙类建筑。
Q26:6.建筑与市政工程结构的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Q27:7.对于框架结构房屋,应考虑( )的刚度影响,避免不合理设置而导致主体结构的破坏。
Q28:8.大跨屋面结构的抗震基本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Q29:9.城乡给水排水和燃气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Q30:10.关于钢筋混凝土地下结构的抗震等级,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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